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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想起剛回高雄時的那段日子,住在四層樓的透天,一樓租給人當辦公大樓。現在回想起來都難過。

什麼勾起了那段回憶? 路邊躺著的狗? 和平路上老舊的建築? 是手機。本想輕鬆出門,但想到舞蹈課才四個學生,有手機還是比較妥當,就又返回家裡拿了它。回憶意外地湧了上來: 那個深夜,沒帶鑰匙和手機的D,在透天一樓呼喊著我的名字,希望我能下樓開門。

沒有門鈴嗎? 

好像是有的,若有,就是壞了,總之D叫天叫地都不靈,他氣呼呼地牽著狗走回他老家拿鑰匙。

其實公婆住的地方也沒有門鈴。門鈴裝在社區裡,你站在社區外,沒有手機,找不到你要找的人。

婆婆習慣了那樣的生活,社區有管理員能收信收貨,而住在透天的我,沒有管理員,也沒有門鈴。

買了這個透天說要送兒子當結婚禮物,好棒棒的婆婆,真是100分; 把一樓出租當辦公室,讓兒媳住沒有門鈴也沒有管理員、只有兇巴巴的租客,任兒媳面對接下來的難堪。

搞定門鈴,很難嗎? 把租客請走,很難嗎? 一手抓著租金,又有好婆婆的光環,既省錢又賺錢還有面子,這算盤,打得好極了。

像海上的冰山淋上了巧克力,甜蜜蜜,很甜,卻只佔了10%,舔下去,保證傷了妳的舌。

年輕、生完孩子變草包的我,以為婆婆對我們真是超好的。如今想想,若我是她,我怎麼會讓孩子跟陌生人共用一樓? 而又沒有給兒子兒媳加裝門鈴。又怎忍心讓孫子回家就是一條細長的樓梯? 讓獨子在深夜裡受著寒風,又吼又叫? 因為她其實沒有對我那麼好,她的好,是10%的好,剩下的90%,請自己補腦。

透天後來租給不同的房客 ,都沒有持久。開始分層租出後,聰明的房客開始抱怨沒有分裝電錶、公共電費太多。婆婆要租客別那麼計較,房租已經算很便宜了…等等。

不意外。當年的我真的不計較,沒有那麼本事計較,真配服那時的我,阿呆,被佔便宜了也沒感覺。也好。

最近讀了「只想買條牛仔褲」,談選擇的弔詭。若結果一樣,那麼「被拿走/付錢」的痛苦將遠剩於「被付錢/補償」的喜悅。舉例,租客同樣繳6000元租金再加上額外的電費,會比一次繳交8000元含電費的租金還心痛,即使算一算也知道前者比較划算,但心理學就是這麼弔詭。

回到婆婆和D和涵。冰山不知道自己很冰,她們已經努力配合別人了。偏偏我是玻璃心,只有火山能融化我。有些人的「好」只能這樣,87分,不能更多了,再挖苦下去,也是直指我的沒眼光,彼此彼此,最後也是罵到自己。慶幸那時的我沒有意識到這一點。現在意識到了,也修正了自己的期待: 還是靠自己最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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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